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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与我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又将房屋卖给他人,该怎么办?

申法律师网 作者: 时间:2014-06-09 09:15:11

 

 如果出卖人与他人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
您可以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房屋的,不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您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您可以同时提起诉讼保全申请,请求法院至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冻结该房屋。
如果出卖人与他人办理了过户手续,他人又属于善意取得的,您已经不可以取得该房屋。在要求解除您与出卖人所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您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要求返还购房款;
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如果是新购的商品房,您还可以要求开发商给付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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