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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才能让法院判决离婚?

申法律师网 作者: 时间:2018-10-14 15:22:06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也就是说,如果能够证明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法律上“应当”就是“必须”的意思)。换句话说,出现上述情形的,可以证明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值得注意的是,第(五)项是个兜底条款,可以涵盖很多情形。现实生活毕竟是鲜活的,法律难以穷尽“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所有情形。所以,如果你觉得你们夫妻“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和律师说明你的理由,由律师帮你判断是否属于可能得到法院认可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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