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法律师网 作者: 时间:2018-11-15 13:36:07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北京离婚律师视为感情确已破裂:
1、实施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或遗弃家庭成员的;
2、一方重婚或有其他违反一夫一妻制行为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一方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5、婚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6、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7、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不是起诉离婚的次数决定的,而是看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或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离婚的实质要件,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第一次离婚也是可能会判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