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法律师网 作者: 时间:2018-11-13 15:49:04
我国房屋征收补偿的正当程序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l)预公告和公告;
(2)相关行政机关协助配合;
(3)征求公众和专家意见;
(4)征收部门组织对被征收房屋及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损失进行评估;
(5)向被征收人送达评估报告并发出补偿价金的要约邀请,被征收人提出反要约;
(6)被征收人对政府的征收提出质疑,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出行政诉讼,畅通监督救济渠道,监督纠正政府错误的征收决定;
(7)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在补偿数额上无法达成协议,征收部门申请政府作出补偿决定。为了不影响公共利益,房屋征收补偿部门可以先行给付补偿,然后由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达成协议后反悔的,征收部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由法院按照公平、合理、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判决;
(9)判决生效后,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生效判决。